商品房备案后又拆消了还算二手房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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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3:02
不算二手房。在申请阶段撤回就没有完成房屋登记,属于现房销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第二十一条 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3:02
算二套房。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在个人名下拥有两套(含二套)以上的房产属于二套房。
被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形有:
(1)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按照二套房*执行。
(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算二套。
(4)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为二套房。
(5)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6)先商业贷购房,再使用公积金买房。
(7)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再购且户口不在一起。
(8)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再购房。
(9)名下有商业公寓,再购普通住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3:03
虽然网签备案成功,但是要是注销了原合同,就证明该房屋已经不属于自己了,名下已经没有这套房产了。
如何备案的规定如下:
(一)商品房预售人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由预售人单方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如需提供原件,凡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原件存放处单位公章,委托代理需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二)主管行政部门受理
商品房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预售人提供材料齐备的,房产部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在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在备案表和预售合同上加盖“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章”,留存一份商品房预售登记表,另两份分别由预售人、预购人留存。
(三)主管行政部门审批
1、初审:审批科经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并将材料呈科领导审核。
2、审核:审批科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上盖备案章(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