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天前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0:22
为确保医疗临床用血的充足与安全,保护献血者和用血者的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同时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相关国家法规,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条例。
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与献血、采血、供血、用血、输血相关活动及其管理。其中,无偿献血制度被全省推行,鼓励18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参与。
各级*在本地区献血工作中发挥领导作用,由县级以上*制定献血计划,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并负责统筹组织各部门协作开展献血工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监督献血工作,确保血液质量和用血安全,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则由献血办公室负责执行,各级红十字会也积极参与并推动献血事业。
*高度重视献血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科学知识,同时加强预防和控制血液传播疾病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部门也承担着公益宣传的重任,各级各类学校则将血液和献血知识的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提升公众的科学认知。
《贵州省献血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而制定,本条例的制定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与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