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服务的注意事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00:44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0:45
1. 银行或机构提供上门收款服务的,应与客户签订具体的服务协议。该协议应详细规定服务的时间、地点、双方责任等。
2. 若服务人员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
3. 银行应组建专门的服务小组,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组成,并保持人员稳定性。
4. 指定组长兼监督员,负责组织服务工作,并通过电话等方式监督服务进展。
5. 会计和出纳部门要协作,对服务进行检查监督。
6. 收款等操作需双人执行,包括点收、封箱、运送和交款,同时配备专用车辆和安保人员。
7. 接单、送单也需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登记簿,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8. 收款时,收款单位需填写交款单,并在特定联次上盖章。银行记账时需核对印章。
9. 服务人员应在当天将现金交给出纳部门,若无法及时移交,应封箱入库,次日清点。
10. 出纳部门应按标准程序清点现金,并在交款单上盖章后退还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及时将回单交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