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开始后,在税收政策上具体有哪些变化?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02:39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5:41
问:营业税改征*试点开始后,在税收*上具体有哪些变化?答:此次“营改增”试点在税制安排上主要有以下几个重点:(1)税率。在现行*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2)计税方式。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原则上适用*一般计税方法。(3)计税依据。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4)服务贸易进出口。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5:4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
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不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章 应税服务
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情形。
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
第十二条 *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第十三条 *征收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