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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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0:30
不好弄,受害者指认是作为直接证据的,但是你那的警方居然可以拖出这么长时间也够无能的了,因为时间过长会造成受害者对凶手印象的下降,这种警察不如去扫大街算了,不过指认并不是必须的,你说的主谋如果认罪也可以由他的口供推导出共犯,一样可以,如果你实在想不起来对方长什么样又一定要指认的话可以退而求其次,好好想想犯人体貌特征,比如个子特别高特别矮啊,有纹身啊,有疤啊,瘸腿啊,龅牙啊,都是可以的,这些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但是可以协助破案,不过注意,不认得就不要乱认,我们这的警察你是知道的,你乱认说不定就害了无关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