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民权与主权"、“民权与人权”、“政权与主权”关系_百度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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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8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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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18:57
主权,即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固有的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因此主权高于一切。
人权指自然权利和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是文艺复兴,人文主义觉醒后逐渐产生,近现代形成。 孙中山的民权不同于现代民权的概念。民权主义是一种政治革命,指推翻清政府君主专制统治,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实现国民平等。因此人权是民权的基础,民权是人权的体现。
主权与政权,是分别在不同领域使用的政治概念。主权的实现,是由人民对压迫的反抗和为国家独立而争取的,但结果不一定都能实现。主权往往是无形的权利,显得比较虚幻。政权则是一种管辖的权力、一种控制的权力。这种权力不是天赋的,而是统治者通过革命、军事政变或民主选举产生的,是夺取的(革命或政变)或人民赋予的(选举)。这种权力是主动的,是靠国家强制力来实现的。因此,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权“力”而不仅仅是权“利”。
主权与政权相一致的前提是,国家政权是由本国的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只有这样,人民的人权才能从自己信任的国家政权那里得到,人民的权利才能受到国家政权的真正保障。这时,国家主权在国际社会中再得到的尊重才是对这个国家人民的尊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18:55
大哥,你是学什么的,能不能问个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