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建华法院院长邢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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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8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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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9 18:53
邢建华,现任利津县人民法院院长,院党组书记,出生于1954年8月,拥有大专学历。他于1972年12月参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部队中担任班长、文书、分队长和干事等职务。1981年转业后,他先后任职王庄公社团委书记、共青团利津县委书记,以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习期间的班长。毕业后,他任职利津县盐窝镇党委书记、县纪委副书记、县司法局局长和店子乡党委书记等要职。1995年3月,邢建华被调至利津县法院担任代理院长,同年在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法院院长。
任职以来,邢建华坚持深入调查研究,以“抓好队伍打基础,抓好审判促中心,抓好管理树形象,抓好基建作保障”为指导思想,带领法院团队艰苦奋斗,追求一流业绩。1997年,利津法院处理案件2191件,涉及金额超过4800万元,案件数量和质量达到历史最高,成为上诉率最低、上诉改判和发回重审最少的基层法院。
邢建华深知公正廉洁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他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强调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他通过正反典型教育,培养干警的法制观念和廉洁执法意识,同时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干警素质,使“清正廉洁”成为法院文化的自觉体现。
为改善法院硬件设施,邢建华带领团队克服困难,投资550余万元建设了新的办公楼、宿舍楼和配套设施,使得利津法院在1997年底迁入新址,法庭建设也取得显著进步,如陈庄标准化中心法庭的设立,提升了法院的交通和通讯条件,极大地提高了执法效率和形象。
邢建华与法院团队共同努力,开创了利津法院的新局面,得到了上级和民众的高度评价。1997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利津县法院集体三等功,同时为邢建华个人记二等功,表彰了他的突出贡献和领导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