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后老人一直由归大女儿赡养(合住8年),去世后小女儿过来要分老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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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8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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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5:52
浙江孙律师:
嫁出的女儿未尽赡养义务的,应当适当少分遗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5:45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两个女儿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本应均分。但大女儿尽了赡养义务应多分,小女儿未尽赡养义务,应少分或者不分。双方可以具体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5:52
既然已经分家了,如果房子已经过户给大女儿,就不存在遗产问题了
或者有所有人签字的分家协议也有效力。
如果小女儿没尽赡养义务,即使老人有遗产少分或者不分给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5:44
如果老人没有遗嘱,对方可以主张继承。但大女儿抚养较多,可以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5:44
房子属于老人的话,可以不分
没尽到赡养义务,不可以继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5:51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纵横法律网 张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