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已授权,但想优化一下从权的技术特征,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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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7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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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02:28
关于问题1:如果竞争对手用“4个“和”夹子”来生产产品,构成侵权吗?
分为几种情况;第一种,你的独立权利要求后续没有被无效程序无效,那么,构成侵权;
第二种,你的独立权利要求后续被无效掉,但是从权有效,并且说明书实施例没有提到“4个“和”夹子”方式,有一定概率构成等同侵权,具体还要结合技术方案及领域判断;
第三种,你的独立权利要求后续被无效掉,但是从权有效,不过说明书实施例提到了“4个“和”夹子”方式,则适用捐献原则,不构成侵权;
第四种,你的全部权利要求后续被无效掉,不侵权。
关于问题1:把从权改为“4个“和”夹子”来重新申请一份专利?直接重写不行;可以考虑两种其他方式;1.要求发明申请的优先权,然后重新撰写;2.利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1款的修改时机,直接修改发明的权利要求;但要考虑是否有修改超范围的可能。
关于问题2:权利要求不一样不会影响授权(前提是符合其他授权条件),如果完全一样反而会影响授权,因为会涉及重复授权问题。
以上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02:28
关于问题1:如果竞争对手用“4个“和”夹子”来生产产品,构成侵权吗?
分为几种情况;第一种,你的独立权利要求后续没有被无效程序无效,那么,构成侵权;
第二种,你的独立权利要求后续被无效掉,但是从权有效,并且说明书实施例没有提到“4个“和”夹子”方式,有一定概率构成等同侵权,具体还要结合技术方案及领域判断;
第三种,你的独立权利要求后续被无效掉,但是从权有效,不过说明书实施例提到了“4个“和”夹子”方式,则适用捐献原则,不构成侵权;
第四种,你的全部权利要求后续被无效掉,不侵权。
关于问题1:把从权改为“4个“和”夹子”来重新申请一份专利?直接重写不行;可以考虑两种其他方式;1.要求发明申请的优先权,然后重新撰写;2.利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1款的修改时机,直接修改发明的权利要求;但要考虑是否有修改超范围的可能。
关于问题2:权利要求不一样不会影响授权(前提是符合其他授权条件),如果完全一样反而会影响授权,因为会涉及重复授权问题。
以上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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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 02:28
关于问题1:如果竞争对手用“4个“和”夹子”来生产产品,构成侵权吗?
分为几种情况;第一种,你的独立权利要求后续没有被无效程序无效,那么,构成侵权;
第二种,你的独立权利要求后续被无效掉,但是从权有效,并且说明书实施例没有提到“4个“和”夹子”方式,有一定概率构成等同侵权,具体还要结合技术方案及领域判断;
第三种,你的独立权利要求后续被无效掉,但是从权有效,不过说明书实施例提到了“4个“和”夹子”方式,则适用捐献原则,不构成侵权;
第四种,你的全部权利要求后续被无效掉,不侵权。
关于问题1:把从权改为“4个“和”夹子”来重新申请一份专利?直接重写不行;可以考虑两种其他方式;1.要求发明申请的优先权,然后重新撰写;2.利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1款的修改时机,直接修改发明的权利要求;但要考虑是否有修改超范围的可能。
关于问题2:权利要求不一样不会影响授权(前提是符合其他授权条件),如果完全一样反而会影响授权,因为会涉及重复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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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 02:28
关于问题1:如果竞争对手用“4个“和”夹子”来生产产品,构成侵权吗?
分为几种情况;第一种,你的独立权利要求后续没有被无效程序无效,那么,构成侵权;
第二种,你的独立权利要求后续被无效掉,但是从权有效,并且说明书实施例没有提到“4个“和”夹子”方式,有一定概率构成等同侵权,具体还要结合技术方案及领域判断;
第三种,你的独立权利要求后续被无效掉,但是从权有效,不过说明书实施例提到了“4个“和”夹子”方式,则适用捐献原则,不构成侵权;
第四种,你的全部权利要求后续被无效掉,不侵权。
关于问题1:把从权改为“4个“和”夹子”来重新申请一份专利?直接重写不行;可以考虑两种其他方式;1.要求发明申请的优先权,然后重新撰写;2.利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1款的修改时机,直接修改发明的权利要求;但要考虑是否有修改超范围的可能。
关于问题2:权利要求不一样不会影响授权(前提是符合其他授权条件),如果完全一样反而会影响授权,因为会涉及重复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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