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没砸中也要负责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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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4:27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事件屡屡发生。高空抛物行为,不仅是令人厌恶的“缺德事儿”,更需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裁。
网友咨询:
高空抛物没砸中也要负责吗?
律师解答: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建筑物内抛掷物品未直接砸中受害人、却导致受害人遇惊受伤的情形,我国目前的司法判决倾向于更严格的行为人责任,未直接砸中楼下行人(受害人),但行人因躲避坠物而倒地受伤,行为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律师补充:
高空抛物犯罪行为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法益侵害后果是否达到用刑罚规制的程度。当行为人实施了高空抛物行为,只要情节严重,即可构成犯罪,对此需要根据行为人所抛掷物品的数量、重量、危险程度、高度,物品坠落场所的人员、财物的现状以及行为的次数和所造成的结果等进行综合判断。
提醒广大居民,要从自我做起,遏制不良行为,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不向外抛物;如遇高空抛物,应立即报警,配合民警寻找目击证人,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4:31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事件屡屡发生。高空抛物行为,不仅是令人厌恶的“缺德事儿”,更需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裁。
网友咨询:
高空抛物没砸中也要负责吗?
律师解答: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建筑物内抛掷物品未直接砸中受害人、却导致受害人遇惊受伤的情形,我国目前的司法判决倾向于更严格的行为人责任,未直接砸中楼下行人(受害人),但行人因躲避坠物而倒地受伤,行为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律师补充:
高空抛物犯罪行为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法益侵害后果是否达到用刑罚规制的程度。当行为人实施了高空抛物行为,只要情节严重,即可构成犯罪,对此需要根据行为人所抛掷物品的数量、重量、危险程度、高度,物品坠落场所的人员、财物的现状以及行为的次数和所造成的结果等进行综合判断。
提醒广大居民,要从自我做起,遏制不良行为,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不向外抛物;如遇高空抛物,应立即报警,配合民警寻找目击证人,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