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通知书”是否都能成为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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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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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7:02
如果属于*受案范围的,*会受理的。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起诉的,人民*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