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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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03:11
全国结核菌与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旨在全面提升双重感染防控水平,确保感染者获得及时、有效、精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从筛查、检测、治疗、信息登记与报告、宣传培训及感染控制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划与实施。
第一部分:筛查与检查
- 艾滋病防治机构对随访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病人进行常规结核病可疑症状问卷筛查,阳性者应转介至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检查。
- 艾滋病防治机构需将新报告的感染者转介至结核病防治机构,无论有无可疑症状,每年至少安排1次结核病检查。
- 结核病防治机构对转介者开展痰涂片与胸部X线检查,并将结果反馈至艾滋病防治机构。
第二部分:HIV抗体检测
- 结核病防治机构主动动员新登记的结核病病人进行HIV抗体检测,排除已知HIV阳性者。
第三部分:治疗管理
- 对发现的双重感染病人,根据当地情况确定治疗管理机构,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与《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进行相应治疗与管理。
第四部分:信息登记与保密
- 结核病与艾滋病防治机构需及时登记信息,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交流,完善登记、报告和报表制度。
第五部分:宣传与培训
- 倡导政府高层支持与参与双重感染防治工作,提高公众对该问题的认识。
- 对参与防治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与服务水平。
第六部分:感染控制
- 结核病与艾滋病防治机构在双重感染防治工作中,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包括医护人员的防护措施与艾滋病职业暴露的预防工作。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