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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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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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8:3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机关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健全人才管理*和人才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
自治机关制定优惠*,吸引外来人才,同时留住本地人才,共同参与自治县各项事业的建设。此外,自治县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培养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引进紧缺人才、奖励优秀人才以及实施重大人才开发项目。
在人才选拔上,自治机关采取多种措施从少数民族中培养领导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确保合理配备土家族、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并注重配备妇女干部。在招录公务员时,自治县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少数民族考生;自治县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工作人员时,同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当地少数民族人员。
为了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自治机关建立健全*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术培训机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再就业培训。通过这些举措,自治县旨在构建一个多元化、高效能的人才培养和使用体系,为自治县的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