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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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8:46
东营市人民政府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旨在优化布局、提升创新能力、完善服务体系、强化保护以及增加财政支持等多方面着手。
首先,聚焦战略新兴产业的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核心聚集区,通过打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推动重点产业的发展。其他区域的经济开发区也根据自身优势,选定特色产业进行重点突破,促进产业的聚集效应。
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方面,东营致力于建设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如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加强与高校院所的合作,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建立各类研发机构,如院士工作站和重点实验室,以攻克行业关键技术并进行基础研究。同时,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构建全面的创新支撑体系和服务体系。
为了支持创新创业,市政府优惠政策支持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以及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提升孵化设施和服务功能。同时,优化科技中介服务,加强与国内外研究机构的科技合作,共享科技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知识产权保护是关键,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和保护,鼓励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提升技术创新的市场竞争力。
财政上,市级和县区经济开发区将加大投入,以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也将得到落实。
信贷和直接融资方面,银行将优化信贷结构,支持新兴产业的融资。企业可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同时,政策性银行和担保体系将提供支持。
土地政策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优先供地,对于用地集约的项目给予土地出让优惠。在人才引进和培养上,政府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实施人才培养工程,鼓励企业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最后,政府将推动新兴产业产品推广应用,利用政府采购拉动市场,发布市场需求信息,帮助企业应对市场风险,拓展新兴产业的市场空间。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推进经济跨越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1〕15号)精神,2011年9月6日,东营市人民政府以东政发〔2011〕17号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政策措施、组织领导5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