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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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2:09
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门共同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同级*审批后执行。此规定旨在细化和落实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各地实际情况得到妥善处理。
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释权归建设部所有。这表明在执行过程中,建设部负责解答疑问,提供专业指导,确保规定在不同地区和情况下得到正确理解和执行。
第四十三条规定,自1991年5月1日起,此规定正式实施。这意味着自该日期起,所有与城市燃气安全相关的操作和管理,都需遵循此规定。同时,对于以往发布的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均需按照此规定执行,以确保法规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第八章《附则》旨在通过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解释权归属以及确定实施时间,确保城市燃气安全得到全面、准确和有效管理。这一系列规定不仅为各级*和相关部门提供了操作指南,也为城市燃气安全的监管和执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于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令第10号发布。该《规定》分总则,城市燃气工程的建设,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和输配,城市燃气的使用,城市燃气用具的生产和销售,城市燃气事故的抢修和处理,奖励与处罚,附则8章43条,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2011年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修改〈建设部关于纳入*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0号)决定,废止《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