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2:3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9:40
税法规定:给行政事业单位开具*可以没有纳税人识别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明确,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所以16号公告不适用给*机构及事业单位中的非企业单位开具*的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9:40
开具**是要有纳税人识别号,开具普通*有对方的公司的全称就可以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9:41
用组织机构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