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低于法定标准的工伤赔偿协议能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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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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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0:24
“私了”的赔偿协议属于民事合同,一般情况下签约双方理应遵守,履行契约化的精神,根据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均不得反悔,但这种赔偿协议具有民事合同、劳动合同的双重性质,更加准确的认为应属于劳动合同的赔偿协议。
网友咨询:
明显低于法定标准的工伤赔偿协议能否撤销?
律师解答:
明显低于法定标准的工伤赔偿协议依法可予撤销。
工伤赔偿协议兼具民事合同及劳动合同的性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其有效,但如果经审查该协议存在显失公平情形的,当事人请求撤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未达到用人单位应当赔偿金额的75%的,即可认定该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
律师补充:
劳动者相对用人单位而言处于弱势地位,劳动者在工伤出现往往后因经济能力有限一般无力支付治疗费用,再加上生活开支所需,一般的劳动者都急于得到工伤赔偿,通过司法救济的需要诉讼成本且时间很漫长,故一般会与公司进行私了,以避免讼累、浪费司法资源,尽快获得工伤赔付费用以实现权利救济。
在签定这种“私了”工伤赔偿协议时双方均要秉着公平、公正、不要存在显示公平、乘人之危的情况,公司要如实的核算赔偿的数额,一次性伤残补助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工资 、住院伙食补助费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均需如实的计算,否则法院可以依法以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可变更、撤销情形,按照工伤赔付标准变更协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