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7届毕业生回原籍报到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5:40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9:32
这个话题时普遍大学生关注的问题。
如果你想把你的户口留在你就业城市里面,你有三条路:
1、毕业后有单位(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国企、事企等)留你。
2、如果你是城市户口,而你在本城市也有独立房产,你可以办户口迁移。
3、你可以和当地的女子结婚,办理户口迁移。
如果你做不到以上几点,那你只能把你的户口放在人才中心(户口挂靠),一般收费大概都在400元/年左右。
把档案挂靠在*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即使暂无接收单位,同样可享有转正定级、交纳社会保险、晋升档案工资、职称评审、报考国家公务员、申报各种国家资格证等权利;如果毕业生档案不挂在人才交流中心,自带档案或留在原就读学校的,超过国家规定大中专毕业生两年报到期限,将视为自行放弃原有身份及以上权利。
把档案挂在天津人才交流中心有什么好处?
①负责按时给予办理转正定职、申报职称;协助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②免费加入人才网网上求职;③免费加入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信息库;④不论本地或外地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办理一定的手续后档案可以长期挂靠人才交流中心,户口可落入。
参考资料:百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9:32
一、关于“报到”
没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非师范类省外高校毕业生,不要求在报到证标明的报到期限内到省人事厅或各市人事局报到。
凡报到证开到河北省人事厅或各市人事局,没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非师范类省外高校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不存在报到证过期问题,在此期间只要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都可以到省人事厅或各市人事局办理就业手续,其中,到原籍所在市(地级市)范围就业的,可直接到市人事局办理就业手续,跨市就业的,到省人事厅办理就业手续。
二、关于“户口”
省外高校毕业生的“户口”,在未到派出所落户前,就是你手中所持的“户口迁移证”,务必要妥善保管。
按*职能分工,办理户口由*门负责,省人事厅不能办理户口和解释有关户口的事宜。若你的户口迁移证标明签到“河北省人事厅”或“河北省毕分办”,只是说明将户口签回河北,并不是实际签到“河北省人事厅”或“河北省毕分办”。省人事厅无集体户口。
按国家有关就业工作的规定,毕业生的户口随报到证去向,即报到证开到哪个单位,户口一般应落到单位所在地。建议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要及时到当地*派出所落户。
暂无就业单位或因考研等原因暂不就业的毕业生,按照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厅冀人发字〔2002〕3号文件规定,未就业毕业生户籍可迁回原户籍迁出地,待正式就业后再将户籍迁到就业地。 因户口迁移证有时间*,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此类毕业生慎重对待户口问题。
三、愿到省外工作,暂不回乡就业
除定向、委培生及其他上学时有特殊约定的毕业生外,应直接到外省报到证发放部门办理调整改派手续。我省对河北籍省外院校毕业生到外省就业无任何*,此类毕业生不用到省人事厅报到,省人事厅亦不出具同意出省就业的证明。如档案已发到我厅,可凭报到证到我厅办理将档案转回原学校的手续,或可持经报到证发放部门改派后的报到证到我厅直接办理将档案转到工作单位的手续。
四、档案转递问题
因各学校归档及寄送档案工作正在陆续进行中,档案寄到后整理登记入库也需要一定时间,故省外院校毕业生查询档案及办理转档手续只能于9月初开始办理,给你带来不便请谅解。档案查询电话:0311-8780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