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公发主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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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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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4 15:56
袁公发于1949年秋加入江南别纵队独立营,参与解放武冈县城的战斗,并在同年10月考入会同专区*干校。毕业后,他配合部队在芷、洪、会、通、靖等县剿匪,1950年10月,他随军参加了绥宁县的第二次解放。参与接管伪乡公所和区*,组建农会与乡*,完成4个乡的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同时,他配合部队开展减租反霸、清匪挖*等行动,动员下山自新和擒获散匪,缴获刀*和鸟铳。1954年3月,袁公发被任命为六区副区长;1958年5月当选为县人民代表;1959年11月13日,他被批准任*绥宁*铺镇委*。在多个工作岗位上,他展现了出色的领导才能和工作能力。
在*期间,袁公发下放当农民,半年后恢复了干部身份,参加了“毛宣队”和铁路建设长达七年多,担任过枝柳铁路邵阳地区指挥部卫生组长等职。1977年冬,他调至湖南建筑装修机具总厂行政科任主持工作的副科长。1983年落实*后,他改任供销科长、厂正科纪检员。地市合并后,袁公发调至市落实房产*办公室工作至退休。在四十多年的工作中,他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
袁公发在担任区*助理和分管社会治安工作期间,实现了“日不闭户、夜不关门、路不拾遗”的安宁局面,被县委授予“治安模范”称号。在长铺镇(公社)工作期间,他改变了该镇的卫生面貌,并为发展经济、解决贫民的生活来源,从无到有地办起了陶瓷、斗笠等二十多个镇办企业,使人人有事做,个个有饭吃,户户有钱用。为保证完成竹木上调计划,他建成了采伐场,并带领数百人分期参加了堡子岭、杉木坳两个四千亩以上的杉木林基地的绿化,先进事迹在县庆十周年图片展出中,还受到省林业工作会议的表彰和章副*的接见。
在市落实房产*办公室工作期间,袁公发坚持原则,按*规定办事,做到“不办一件人情案,不抽上访者一支烟,不吃已落实户一顿饭,不收行贿者一分钱”,受到全市落实*工作会议的表扬。省建委授予他落实房产*先进工作者称号。他的业绩入编《邵阳当代人物谱》、《共和国建设者》等书籍。
退休后,袁公发仍然严格要求自己,不做损人损党损国和损害社会的事。他积极钻研医学,确保身体健康,对一些病症进行了有效的治疗,使一些亲友也受益。为了充实老年生活和为建设两个文明、推行三个代表奉献余热,他参加了图书编著中心组织的全国十多次诗词联大赛和老年大学学习,并撰写了《家训》、《怀念车仁光同志》、《忆国难》等文章。他还着手拟写《耳闻目睹七十年社会的变迁》,计划出版个人诗集《雪峰吟稿》。他坚信,爱国应该成为每个中国公民的神圣天职,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将祖国放在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