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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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2:34
我国的取保候审后*机关一般是在三日内送检,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我国的取保候审后*机关一般是在三日内送检,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比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是说如果不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一般10~14天左右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