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遗嘱见证人,遗嘱见证人需要具备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4:08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00:18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私有财产的逐渐增多以及所有权制度的不断完善,身前安排死后财产的方式被逐渐接受和重视,这种方式就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律规定,在立遗嘱的时候,至少要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而实践中,也不是任何人都能成为遗嘱见证人的,此时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
网友咨询:
遗嘱见证人需要具备什么?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134条~1139条对遗嘱的种类做了具体规定,将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类型,上述六种遗嘱类型中多次出现了“见证人”这一角色,但值得注意的是并非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见证人,根据《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所以,只要不符合这三类,即可当见证人。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口头遗嘱之外,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均要求见证人签名,且注明年月日。
律师补充:
为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合法财产,被继承人订立遗嘱不仅需要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满足实质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才能保证生前“所愿”身后“得偿”。
订立代书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威胁立遗嘱人,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现实中因为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涉及到遗嘱见证人也可能有不同的要求,而且遗嘱见证只是遗嘱订立过程中的一个问题,其他关于遗嘱订立的问题也需要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