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出意外老板不赔偿合法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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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6:25
1.不合法,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6:25
企业没有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按照法律是违法,像你这种情况可以寻求同事们作为人证与老板协调解决,实在不行的话告上劳动局走法律程序也是一种维权,但前提必须要有同事们作为人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6:26
建议您直接找您所在区域的劳动管理局,我老婆原来是在劳动管理局专门负责处理这种情况的!
现在在处理问题时,优先保护弱势群体,只要你提供相应的资料就ok了!
从你的事件本身来看,没签合同就不合法,企业要负责!
最后,说句实话,现在的老板真不是人当的,法律法规不站在企业的角度,老板责任大,也不见得有几个赚钱,辛辛苦苦其实在为员工打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6:26
劳动用工合同是吗? 找律师,查证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6:27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