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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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7:01
台北高等行*院主要负责管理台湾北部及东北部地区的司法事务。具体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县、新竹市、新竹县、基隆市、宜兰县、花莲县、金门县以及连江县(但在马祖地区仅限)。其管辖区域总面积约为12,000平方公里,占全台湾总面积的相当一部分,人口总数接近总人口的一半。
*的主要职责集中在处理两类案件:一是对于不服诉愿决定,或者法律上等同于诉愿决定的案件,当事人有权向其提起诉讼;二是依据法律规定,明确规定由高等行*院管辖的其他各类行政诉讼案件。这些案件的审理对于保障相关区域的行政权利和纠纷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台北高等行*院,是台湾地区的二级*之一,属于行*院,创立于2000年7月1日,以最高行*院为上级审*。该院位于台北市大安区,管辖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园县、新竹市、新竹县、宜兰县、花莲县、金门县、连江县(马祖)等共4市6县,辖区总人口约占全台总人口数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