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如何看小说,他为何认为小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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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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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6 04:34
梁启超的小说观
梁启超的几个口号,诸如「小说界*」、「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二种德四种力」、「小说与群治之关系」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但是任公讨论小说的文字,其实篇幅并不多,如果按照年代排列的话,它们包括了:
一、《变法通议》〈论幼学〉中论「说部书」的一段文字[1896];
二、〈蒙学报、演义报合叙〉(1897);
三、〈译印*小说序〉[1898];
四、《饮冰室自由书》〈传播文明三利器〉[1899];
五、〈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1902];
六、《新中国未来记》〈绪言〉[1902];
七、〈新小说第一号〉[刊于《新民丛报》][1902];
八、〈中国唯一之文学报—新小说〉 [刊于《新民丛报》][1902];
九、〈告小说家〉[1915]。
在《变法通议》〈论幼学〉中论「说部书」的文字中,梁启超在深入探究何以中国落后于西方诸国后,提出他对教育改革的建议,其中的一个要项即是提倡小说。他首先探讨小说何以受一般平民钟爱之原因,结论是小说的语言明白易解。但是由于士大夫一向鄙视小说,以至以小说来教化百姓的最佳途径,沦落到「小有才之人」,「因而游戏恣肆以出之,诲盗诲淫,不出二者。」梁氏因而呼吁自俗儒陋士手中收回此一最佳工具,并用以教育平民,裨益国家社会。
今宜专用俚语,广着群书,上之可以阐圣教,下之可以杂述史事;近之可以激发国耻,远之可以旁及彝情;乃至宦途丑态、试场恶趣、鸦片顽癖、缠足虐刑,皆可穷极异形,振厉末俗,其为补益,岂有量哉。
本段引文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任公指出为教育大众,小说应采俚语。其二,任公提出小说功能有三:[一]教导读者,[二]提供知识,[三]揭发恶习时弊。小说之教化功能是传统小说一贯的功能,毋庸再谈。提供知识在此却和当时社会*大环境息息相关,可以说是扩大了小说所能关切的范畴。至于恶习时弊的揭露,恰是数年后所谓「谴责小说」作者所致力的方向。特别要留意的是:以上种种的小说功能归根究底总要落实到为维新事业服务—任公不仅要读者明嘹社会中非人道的陋习,更要大家体会到中国目前的*困境与民族危机。不过小说如何才能获致以上种种功效,梁氏在此并未缕述。
〈译印*小说序〉一文于一*八年初刊于横滨出版的《清议报》,后来被用于任公所译日本柴四郎(东海)《佳人奇遇记》一书之译序。何谓「*小说」?任公并未赋与清晰的界说,不过文中仍可略见端倪:「在昔欧洲变革之始,其魁儒硕学、仁人志士,往往以其身之经历,及胸中所怀*之议论,一寄之于小说。」 简言之,*小说乃是魁儒硕学藉以表达其*理念、*关切,并进而传播新知、教化百姓的媒介。若仅以其中教化功能而言,此处所指之「*小说」实在与传统小说无大差异。但是,任公之说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梁氏提出读者喜欢阅读容易接受且具吸引力的作品,是一种人类的通性:「凡人之情,莫不惮庄严而喜谐谑,故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靡靡而忘倦焉。此实有生之大例,虽圣人无可如何者也。」[二]在《变法通议》〈论幼学〉中梁氏只提出小说可以有教化、播知、揭露等功用,但未触及小说之作用力及其对读者的影响力。在此,他提及了经验、思想、及*议论可以影响读者:「魁儒硕学、仁人志士,往往以其身之经历,及胸中所怀*之议论,一寄之于小说。…往往每一书出而全国之议论为之一变。」也就是说他逐步地走向小说阅读的技巧层面和心理过程的探讨,虽然我们在此还看不到具体的讨论,但其发展的脉络已渐渐成形。[三]任公至此正式把*思想言论带入中国小说的领域中。此点他在一*六年已略触及,但在此有所发挥,并成为稍后「小说界*」的一大重点。也就是说,以往小说被视作「不入流」、「小道」、「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现在丕然一变,「殆可增《七略》而为八,蔚四部而为五者也。」而他引康南海论小说一段,更是把小说与经史相提并论了:
仅识字之人,有不读经,无有不读小说者,故六经不能教,当以小说教之;正史不能入,当以小说入之;语录不能喻,当以小说喻之;律例不能治,当以小说治之。天下通人少而愚人多,深于文学之人少而粗识之无之人多,六经虽美,不通其义,不识其字,则如明珠夜投,按剑而怒矣。
任公在一*九年于所办的《清议报》上推出一系列评论短文,以《自由书》之名行世,其中有一篇名为〈传播文明三利器〉亦谈及小说。任公首先介绍了日本作家犬养毅的观点,略谓学校、报纸及演说三者为普及文明之途径。在此三项之外,任公加上「小说」一项。在此,梁氏并未讨论小说之本质或功用,而是强调小说在协助日本大众熟悉自由、民主等观念上所发挥的功用。在文中,任公厘列了一些欧洲*小说的日译本,诸如织田纯一郎的《花柳春话》以及其它受欧洲*小说影响而著作的诸如柴四郎、矢野龙溪、末广铁肠的*小说。任公并谓:「著书之人,皆一时之大政论家,寄托书中之人物,以写自己之政见,固不得专以小说目之。」 梁氏提倡「*小说」之缘由在此处清晰浮现出来:小说和学校、报纸及演说,都是促进中国现代化的重要工具。换言之,小说之后的思想暨意图远比小说此一艺术媒介重要;其「文学救国论」的功利思想在此表露无遗。 而他日后撰写《新中国未来记》之动机亦可在此略见端倪。
总之,把梁氏截至此际的有关小说的文字略作分梳,我们大致可以说:小说对任公而言并非独立自主的美学本体,而是用来表达作者思想,进而影响其读者,使他们理解社会国家之现况与需求,并进而改进之的一种工具。
但是到了一九零二年,梁启超似乎对于小说有更广泛而且深入的理解,这可由〈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及《新民丛报》中的〈绍介新刊—新小说第一号〉两文中得悉。在这篇简介即将出刊的《新小说》的短文中,有几个要点。其一,赓续〈译印*小说序〉的思路,梁启超重复「新小说」有别于传统「诲盗诲淫」的旧小说:「盖今日提倡小说之目的,务以振国民精神,开国民知识,非前此诲盗诲淫诸作可比,必须具一副热肠,一副净眼,然后其言有裨于用。」其二,任公再度强调「小说之作,以感人为主。若用著书演说窠臼,则虽有精理名言,使人厌厌欲睡,曾何足贵。」 小说诉诸人类情感的特性,再度受到肯定与重视。其三,任公深入讨论中国小说撰写的技巧暨技术问题上的五难。
大体而言,我们必须承认任公对于中国的叙事文及小说的传统有相当的体会和掌握。他明了小说必须诉诸读者的情感、想象及理性;他也明白小说要达到这种诉求,必须借重一些技术层面上的技巧,诸如制造*、悬疑、修辞手法等。他也可以很清楚地分辨传统章回小说与当代新兴的连载小说之分野。但是这些技巧手法之最终目的仍在以与水浒红楼不相上下的 「风格笔调」 「开导中国文明进步」,「务以振国民精神,开国民知识。」也就是说,任公强调新小说应以水浒红楼的普遍适众的风格笔调及技巧手法,来达到「欲维新我国,必先维新我民」的标的。正因为小说有此特性,所以在诸文类中,足可当「文学之最上乘」而不愧。
一月后,任公最重要的论小说文章〈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在《新小说》杂志刊载。在此文中,梁氏提出了他对小说更严肃、更详尽具体,同时也是较具文学观点的看法。任公首先以其一贯的夸张修辞语气,宣称小说可以用来新道德、新宗教、新*、新风格、新学艺、新人格、新人心。但是除了告诉读者小说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之外,他在本文中同时以一种文学及心理学的角度,来探究小说「如何」可以达到这些目标。在此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任公虽然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小说,可是他的讨论仍然还是落实在以小说作为工具的实用论架构中,这是我们应该要留意的。
首先,如果小说可以用来兴群治,那么任公就得解释小说如何可以达到此功用。要解释小说如何可以达到此功用,当然得讨论何以人们喜欢阅读小说。一般的看法认为是:「以其浅而易解故,以其乐而多趣故。」 任公认为事实并非如此。以士人阶级而言,他们能阅读典籍,但也往往是小说的嗜好者,语言之深浅显然不是小说吸引读者的必要条件。至于小说带给读者「赏心乐事」一说,任公则认为小说中往往呈现的是「可惊、可愕、可悲、可感」等各种复杂的情感,并非只局限在愉悦一端。然则,何以解释小说之广受欢迎呢?任公所提出的看法是前所未有的,值得我们注意。
为了解释小说之力,任公提出了他对小说的第一个重要论点:「小说者,常导人游于他境界,而变换其常触常受之空气者也。」此一看法虽然只有短短一句话,但是对我们研究任公的小说论点却有关联。稍后在同篇文章中任公称呼此类小说为「理想派小说」,其所指涉的好像就是我们今天所谓的「乌托邦小说」。我们知道梁氏于西方的「乌托邦小说」有某种程度的了解,至少他对于美国贝勒米氏的 (Edward Bellamy) 的「百年一觉」(Looking Backward. 2000-1887) 以及日本末肠铁广氏的《雪中梅》是相当熟悉的,而且梁氏的小说《新中国未来记》亦是属于所谓的「理想派*小说」。 虽然如此,由文章的上下文看来,也许我们可以较妥当地说任公在此所指的毋宁是我们今天心理学上常说的「转移」(transference or displacement) 或是美学上的「神入」、「悟入」或「移情作用」(empathy)。 也就是说,小说可以引导读者脱离其生存的世界而进入另一环境,在那儿他可以探索一个全然不同的世界中的景物及人物,进而忘记其原本世俗世界的不堪。这样的小说观已然触及到当前小说研究者所关切的课题,尤其是「通俗小说」研究的重点。 不过我们得马上指出,许多通俗小说,尤其是现代的通俗小说中极为突显的「逃避」心态 (escapist tendency) 在任公的思想架构中是不重要的,他所关切的仍然是小说如何将读者引入作品之中,进而提升其德性情操的正面功用。无可置疑地,任公在将近一百年前的时空文化环境中,对于小说复杂本质的认识,势必不可能像我们一般的周全与深入,但不可否认地任公已显现其对小说本质的敏锐观察。
任公解释小说之力的第二要点亦值得我们留意:人们常常习于其所居住之环境以至于感情逐渐迟钝,因此无法敏锐地体会或表达其情感及感受。这是为什么小说很容易就攫取读者的注意力。这个观点本身并无新奇之处,比较特别之处在于任公使用了「写实派小说」来解释此一文学现象,进而开启了晚清小说分类的风气。 不过,此一名词很容易和我们今天常用的「写实小说」混淆。 我们到目前尚无数据可以显示梁启超此一名词是否是借用自日本批评家坪内逍遥《小说神随》(1885) 中的「写实小说」一词, 但是,任公在文章中所描绘的似乎只是小说作者有特出的能力见人所未见、描绘一般人所不能描绘之事:
人之恒情,于所怀抱之想象,所经阅之境界,往往有行之不知,习矣不查者,无论为哀、为乐、为怨、为怒、为恋、为骇、为忧、为惭,常若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欲摹写其情状,而心不能自喻,口不能自宣,笔不能自传。有人焉,和盘托出,澈底而发露之,则拍案叫绝曰:善哉!善哉!如是!如是!所谓:「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感人之深,莫此为甚。
所以,任公的「写实派小说」事实上是用来描述小说本质中的某一层面,或者是在凸显出大部分小说读者的「习以为常感」的态度 (taken-for-grantedness), 而不必一定如夏志清所提示的,和任何文学学派、运动、或信念相关连。 总之,任公在此用了两个今日习见的名词「理想派(乌托邦)小说」及「写实派小说」,不过都没有我们今天所意味的复杂意蕴。
除了读者本身的主观心态和环境可以让他们乐于接受小说的新奇观点及世界外,小说本身到底有何「力量」来攫取读者的注意力?除了上述两个名词外,梁启超又介绍了几个可以用来吸引读者注意力及参与感的小说要素,那就是所谓的 「四种力」:熏、浸、刺、提。「熏」字面义指的是烟或香的释出,进而萦绕附着在某物上。用在小说的讨论上即是小说具有的吸引读者,使其融入叙事行文中,并在当相程度上影响读者观感及判断的力量。
梁启超在诠释种子时,并未赋予任何负面的意涵。他甚至更进一步认为熏习之力是好的、有益的,如此一来,他可以更加强调小说感染人之力的重要,以及强调小说有被称为 「文学的最上乘」的条件。我们也应该指出,在玄奘的《成唯识论》及任公文章中,种子均是内在本有的,而且是整个世界运行操作的因果之基本力量。把小说之力与佛教重要的观念等同起来,任公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把小说提升到极为崇高的地位。
「浸」在本质上是和「熏」分不开的,因为两者都是形容将读者融入叙事文中,进而让他受到各种情感及思绪的涵泳感染。任公对于这两者之区别在于前者以空间言,而后者系以时间言。根据我们上头的讨论,「熏」在唯识宗中涵括了被熏习的种子以及再熏习其它种子之力,它无疑地可以视作是空间的;「浸」则包括的是浸泡的过程,因此可以说是时间的。不管如何,「熏」、「浸」都是用来形容人或物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可以产生一股影响他人或物的感应力量。事实上我们可以将这两种力量视做是形容同一现象的两个不同的比喻,因为两者都是在描绘一种侵入影响读者的过程;就像水浸润海绵一般,时间愈久,浸润幅度愈广,则影响也愈大。在这儿,我们也看到任公实用理论的强烈倾向:他关怀的并不是作者在作品中所要表达的思想内涵(这是无可置疑的假设:种子是好的、有益的,如我们上头所示),而是这些内涵如何传达给读者,进而产生正面的过程及效果。
任公的第三种力是所谓的「刺」,一种「刺戳」、「刺激」、「煽动」、或「启发」的力量。和「熏」、「浸」两种迟缓渐进之力比较起来,「刺」的力量在本质上是有很明显的不同。「刺」的力量可以瞬时之间把读者的情感推扬至极其强烈的程度,而且往往是超乎理性的控制。梁氏所举的例子是当我们读到《红楼梦》中黛玉死潇湘馆、晴雯出大观园、林冲飞云蒲厄时,读者倏然起异感,或泪流、或发指,此皆「刺」之为力也。任公在此处所强调的重点当然是读者本人情感的突然被激扬的现象。此一情感被激扬的强度则视读者个人感性的深厚而定:如果他在理性上极为捷迅、在感性上极为敏锐,则对于事件的反应将会更强烈,更迅疾。
严格说来,所谓的「刺」之力,并非尽如梁启超所言那般,有如「禅宗之一棒一暍」完全由外在之刺激力量而来。事实上,我们阅读文学作品时所产生的反应,远比此复杂多了。如果用现代美学观念去看此一现象,「刺」之力之所以能激扬读者强烈情感,也许有更多部分应归属于作者如何在作品中经营构筑一个情境或氛围,使读者融入参与之,进而激发扬溢其强烈之情感反应,终以达到一种情感的*,而非仅仅是因外来之助力才能产生「刺」的反应。
梁氏小说观中的第四种力是「提」。相对于「前三者之力,自外而灌之使入,提之力,自内而脱之使出,实佛法之最上乘也。」也就是说,任公认为所谓「提」者,即因「熏」、「浸」、「刺」三者之由外作用,灌输进入读者,经过内省作用后所产生的反应。这种内在的启示,对任公而言,是人类本性的最高理想和德性,也就是一种自觉的,内在的自我启悟,类似禅宗的「顿悟」。读者如何才能到达此一心境?任公的答案很简单:「入于书中,而为其书之主人翁。」他举了几个例子:读者通常将自己比拟为贾宝玉、李逵、鲁智深;他甚至宣称当读者阅读孔子、释迦摩尼、华盛顿时,他亦会化身为孔子、释迦摩尼、华盛顿。藉由如此化身为故事的主人翁,任公认为读者便可自我提升,不管是在道德上、伦理上、或是在其它方面,到达与这些人物一样的境界:
道德的提升是小说,以至于所有文学作品的最高理想。为要达到此一境界,「神入」、「悟入」或「移情作用」(empathy) 的过程是必要的(「化身」是任公所用的词)。首先,读者很自然地被叙事文字所吸引,然后他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一时间与书中主人翁所思、所感、所想、所为均一致。经由此一途径,读者在阅读作品后,受到了其感染影响,而在现实生活中道德上更为精进。当然,任公在此是在发抒其理想的期向,因而把极其复杂的现象简单化了。
第四种力「提」如果也用认同模式来看的话,亦可使我们对作品影响读者的力量有更深入的理解。对梁启超而言,「提」是经由和具高尚道德的主人翁认同,最终则和这位道德楷模的人物平起平坐,地位一样。他在这儿的关切当然是读者道德质性的提升。所以,任公所举的人物均是诸如孔子、释迦摩尼、华盛顿等的实有其人的道德典范人物,尧斯的模式在此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认同的态度。此一认同的模式应是所谓「赞扬认同」。
提升自我至与典范人物相齐的地位,最终也成为典范人物,事实上是与梁启超希望在小说中提倡的新思想是相契合的。如前所提,一个「新」的中国是任公努力的最终目标。任公相信,为了要达到此一目标,小说——因为其通俗适众的性质——是最佳的工具。作为传播维新思想的管道,小说首先就要把维新思想作为其内容,而此恰是传统小说所最缺乏的内容层面。因此「小说界*」的最重要提纲,当然就是要强调新内容和新思想。 何谓 「新思想」?当然就是有关改革的思想,或是所谓「新民」的思想。更具体的说,就是:「关切于今日中国时局者」, 「借小说家言以发起国民*思想,激厉其爱国精神」,「吐露其所怀抱之*思想」、「发明哲学及格致学」、「养成国民尚武精神」、「激励国民远游冒险精神」, 「发挥自由精神」、「发扬爱国心」, 「寓爱国之意」、「描写现今社会情状,藉以警醒时流,矫正弊俗」 ,「言今日社会问题之学理而归结于*上关系」 等等。总而言之,小说的内容应该就是有关社会、*改革的思想。这些思想即我所谓的「小说之*层面」,在传统小说中可以说是未曾见的,经由任公的提倡才被引入所谓的新小说中,希望经由它们来开启民智。典范型的人物是供人瞻仰学习的;新思想亦是要读者学习、熟悉,并加以关切的。两者都在告诉读者怎样的性格和德性是他们应该要俱备的、怎样的人物是他们应该景仰并勉力学习的。对梁启超而言,小说之所以为「最上乘」,就是因为它有蓝图的功用,可以引导并呈显上述的种种正面的德性。如果由这个角度来考察,我们必须承认小说已不再是「小道」或是「小说」(相对于「大说」而言),而被赋予了改革社会、拯救国家的严肃重大责任。小说已然成为「大道」了。
梁任公的第四种力「提」,依据我们上面的讨论,也许从文学或心理学角度看,漏洞最多,立论最不坚实,但是此一小遐疵不应该被拿来做指责或是诟病任公之理由,而更应该是一种提醒,告诉我们所有的诠释、论证都有其历史、意识形态的*。不管是在人类行为的深度或是广度,阅读过程的心理、对于人类的本质及需求等方面,我们大致上是比前人认识更多,更能以复杂的眼光来看待之。也许我们可以像夏志清一样地说梁启超的思绪是不逻辑的, 或者我们也可以批判任公的议论有太过明显强烈的社会*取向,但是要公正地了解评断任公的小说观,我们还是得明白他所设立的最终目标何在、他采取了怎样的途径来达到他的目标,以及他所处的环境及所承继的传统。
「熏」「浸」「刺」「提」乃是梁启超在小说里发现的四种力,可以用来「卢牟一世,亭毒群伦」,但是,如同梁氏所说的,这四种力在某个程度上也是双面刃:如果「用之于善,则可以福亿兆人」,「用之于恶,则可以毒万千载」。任公的实用文学观,视小说为整个社会运作机制系统中的一关节,在此表露无遗。任公认为可惜的是,作为社会公器,小说在传统社会中却没能被妥善利用。相反地,小说往往被用来传播错误扭曲的思想,迷信,甚至支配了一般百姓的意识型态:
吾中国人状元宰相之思想何自来乎?小说也。吾中国人佳人才子之思想何自来乎?小说也。吾中国江湖盗贼之思想何自来乎?小说也。吾中国人妖巫狐兔之思想何自来乎?小说也。
「大圣鸿哲数万言谆诲之而不足者,华士坊贾一二书败坏之而有余」,均是由于小说的被滥用所致。对梁启超而言,小说要为国家社会的衰败负责任:若果小说以正确思想为内容,则其产生的效果必定是好的;若内容不正,则其于传统中国社会之危害将是不可计数。小说因此是双面刃:虽然其对社会有不良的负面效果(诲盗诲淫),它亦可以加强忠孝节义等传统价值观。在这之上,任公又要求知识分子善用小说的四种力,来参与教育百姓开启民智的大业。在这方面,梁启超和儒家的前辈是站在一块,没有很大的差别:他们都强调士大夫在道德上较为高超,因此有教化百姓的使命。虽然如此,此一要求菁英阶级的知识分子参与提倡通俗文学的意义,应该还是要由大的社会历史环境来考察,尤其当小说被赋予了维系「群治」,或是履行李泽厚所谓的「救亡图存」的重任时,这和传统小说仅强调小说对于个别读者的道德效果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在这篇论小说及社会国家之关系的重要文章之后,梁启超继续考虑有关小说的社会功能,并探索把社会*议题带入小说中的可能性,这个尝试具体地表现在《新中国未来记》的写作:
此编今初成两三回,一覆读之,似说部非说部,似稗史非稗史,似论著非论著,不知成何种文体,自顾良自失笑。虽然,既欲发表政见,商榷国计,则其体自不能不与寻常说部稍殊。编中往往多载法律、章程、演说、论文等,连篇累牍,毫无趣味,知无以餍读者之望矣。…其有不喜政谈者乎?则以兹覆瓿焉可也。
有关《新中国未来记》笔者另有文章详细讨论, 在此只想指出,许多现代批评家对于任公此一未完的小说,往往认为是失败的「小说」, 但是如果我们从任公试图把政见、国计、法律、章程、演说、论文等融入到小说中来的尝试的观点来看的话,任公实在是开启新局的先锋。这些*的层面 (political dimension),如我在上面所论及的,在传统的小说中是绝无仅有的。
现在,让我们检视一下梁启超有关小说的最后一篇文章,〈告小说家〉。首先,我们得留意这篇文章发表的时间是1915年,离上一篇文章 (1902) 年已隔了13年的时间。在这十多年的漫长光阴中,任公对于小说的看法有何改变?我们知道在这些日子里,中国经历了许多巨大的变动。比方说,科举制度废止于1905年;满清帝国在1911年被推翻,由中华*所取代。但是在这段期间梁启超没有任何讨论小说的文章产生。任公这篇文章仍然承继一贯的看法,显现出极为浓厚的社会*意味。在文章启始,梁氏还是重复早先文章中的主题:小说地位的低落但是却能广受百姓欢迎的矛盾。他又进一步讨论背后的原因,思路和往昔并无二致:盖小说有熏习之力的缘故。早期小说诲盗诲淫、传播陈腐思想的情形,因「忧世之士,睹其险状,乃思执柯伐柯为补救之计,于是提倡小说之译着以跻诸文学之林」,一时之间小说甚至凌驾古文诗歌等其它文类,成为文学之最上乘。「故今日小说之势力,视十年前增加倍蓰什百」。然而任公及其它维新人士十多年前所提倡,以开启民智、救亡图存为职志的「新小说」却日渐为腐化人心的通俗小说,诸如「鸳鸯蝴蝶派」小说,所取代。 任公自言:「试一浏览书肆,其出版物,除教科书外,什九皆小说也。手报纸而读之,除芜杂猥琐之记事外,皆小说及游戏文也。」在任公眼中,现在充斥书肆及报纸的小说,甚至比十多年前他所抨击的诲盗诲淫的小说更为低下不堪:
这篇文章,由于其刊载的时刻及其中严厉、富挑斗意味的语气,更值得我们留意。大体而言,梁启超的小说观无什么变动:他还是提及小说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小说可使善可使恶的双面力量;他也吁请知识分子为改善社会正人心而努力。我们知道在1915年时,*氛围已然改变,远不同于1902年之际:此时军阀割据、**、人心仍然未开、社会仍然*不振。虽然在此时已没有必要再提倡用小说来「救亡图存」,然而新小说的效应却无法与社会的变迁同递进,甚且更推波助澜,使得情况更恶化。这种种因素促使任公再度起而呼吁恳请大家正视此一问题,重新再强调小说的社会*功能。根据林培瑞 (Perry Link) 的研究,当时最流行的通俗小说大致可以区分为:(1) 爱情小说,(2) 侠义小说,(3) 谴责小说,及 (4) 侦探小说。 所有这些在本世纪初流行的小说均可追溯其源流至中国的传统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讽刺小说、公案小说等。 这个由「建国到消遣到营利」( “from nation-building to time-killing to profit”) 的趋势, 很明显地忽略了任公十多年来所强调的小说的道德*意涵。
参考资料:www1.pu.e.tw/~ccchen/word_file/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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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6 04:34
在《变法通议》〈论幼学〉中论「说部书」的文字中,梁启超在深入探究何以中国落后於西方诸国后,提出他对教育改革的建议,其中的一个要项即是提倡小说。他首先探讨小说何以受一般平民钟爱之原因,结论是小说的语言明白易解。但是由於士大夫一向鄙视小说,以至以小说来教化百姓的最佳途径,沦落到「小有才之人」,「因而游戏恣肆以出之,诲盗诲淫,不出二者。」梁氏因而呼吁自俗儒陋士手中收回此一最佳工具,并用以教育平民,裨益国家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