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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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16:27
您好,劳务出资是指股东将自身劳务作为出资标的参股普通合伙企业,同其他资本一样分享企业的利益,承担企业的损失;通常认为劳务是是一种提供服务的行为包话低级的体力劳动和高级的脑力劳动,以及专门的技术性劳动。《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公司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第十四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16:28
劳务出资是指股东以精神上的劳务作为出资取得股东身份。在其它出资类型中,无论是物权、债权、股权等都不存在出资能否交付的问题,即使有问题也只是交付过程的构成要件及其效果而已,交付的标的物总是能够脱离出资人而归于公司所有,即使是最有争议的商誉出资,商誉的交付也是随着商誉所依附的有形或无形财产的交付而完成本身的交付。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16:28
股东以智力和体力之劳务方式抵充出资。股东出资方式之一,一般仅限于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提供经验或技术上的劳务抵作出资的,须为公司业务所需要,并经全体股东同意,进行估价,记载于公司章程中,作为以后计算损益分配及退还出资的根据。股东虽可以劳务抵作出资,在股东与公司的内部关系上不负金钱出资义务,但在公司外部关系上仍应就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