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土地出让金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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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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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11:08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土地出让金的归属问题常引发关注。通常,若合同中未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实际上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发生交易时,买方需向国土部门支付的费用。这种费用的产生背景是,国家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在进行交易时,需按每交易一次支付相应的土地收益金,即土地出让金。
与划拨地相对的是出让地。出让地是指在建造房屋时,土地使用权人已经向国土局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的土地。出让地一般会设定终止年限,通常为50-70年。若在出让地的年限到期前进行交易,买方不需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但若年限到期,买方可以续交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该土地。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如果房地产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时,需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若该政府批准转让,受让方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在房地产交易中,土地出让金的处理方式与责任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