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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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6:52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详细如下:
(一)设备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或租赁外单位设备,发生的相关费用。需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用。
(二)材料费: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向外部单位支付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研究开发过程中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产生的可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
(五)差旅费: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需按国家及学校规定标准执行。
(六)会议费:为组织学术研讨、咨询及协调项目活动而召开会议的费用。需严格控制规模、数量、开支标准和会期,遵循国家规定。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课题研究人员出国或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需遵守国家外事经费管理规定,发生费用前需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
(八)资料费:研究过程中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译等费用,以及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用。
(九)数据采集费:研究过程中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十)印刷费: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印刷和誊写费用。
(十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支付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事务费用。
(十二)劳务费:支付给课题组成员(无工资收入者)、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
(十三)专家咨询费:临时聘请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和相关工作人员。
(十四)管理费:科研管理活动产生的费用。
(十五)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支出,在申请预算时需单独列出,单独核定。
西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