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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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8:03
在私家车满街跑的当下社会,买一辆自己的车是开心的事情,但是,停车位的问题,又开始让大家泛起愁来了。那么,在住宅区购买的车位由谁所有,业主有产权吗?
网友咨询:
我在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并*买了一个停车位。我想问一下,这停车位由谁所有,我想有产权吗?
云南王建海律师事务所王建海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另外,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王建海律师解析:
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确定,会根据车位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具体是:
1.小区地下产权车位,系在小区地下空间中,满足立项和规划条件、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可以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车位。该部分车位符合物权法要求的专有部分规定,归属于车位的建造单位或车位的购买人。小区的购房业主通过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购买车位,并办理完毕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即可成为车位的专有产权人。
2.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该种性质的车位的所有权不属于业主,业主只有租用权。
3.小区地上车位,建造于小区地上空间,是为了满足临时停放车辆而设置的车位。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新增的车位,且占用了公共土地,则属于小区业主共有。
王建海律师,资深律师、经济师,于1997年执业至今,办理了大量的公司法律事务案件,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从未被委托人投诉。在房地产、公司融资、基金管理及风险控制方面具有全面的实战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