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对车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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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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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7:57
我国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小区车位的归属和使用规则。根据第七十四条规定,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首先应满足业主需求,可以通过出售、赠予或出租等方式分配。其中,公共空地、地下人防车位和已公摊的地下车位的归属有特定规定。
公共空地作为业主共有土地,开发商无权擅自将其划为车位出售,这侵犯了业主权益。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国家所有,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管理,不能办理产权证,开发商和业主均无权单独出售。对于已分摊到业主公摊面积内的地下车位,再次出售则构成重复收费,不合法。
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强调,物业若想在公共区域经营车位,需经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同意,并将收益用于维修资金。这意味着地上车位的使用费用由业主大会决定,物业只是管理方,收益主要用于公共设施维修。
总之,物业在车位管理上必须遵循法律规定,保障业主权益,任何未经允许的私自出售行为都是违法的。车位的使用和收益分配应透明且符合法律规定,以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和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