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5:38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3:48
我是质监局的,也在稽查待过怎么不明白你什么意思啊。我们先是接举报、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等由投诉举报中心交局分管领导、稽查大队长拟办、交办,然后经办人员人员调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手机证据,然后填写立案表,交大队长审批,同一张表上面还有地方给案审办批示,然后在完成案件的侦查,做完调查笔录和收集全相关材料后,交案审会审理,审理通过后,告知企业,下达处罚告知书,然后再下发处罚决定书。企业有异议,在一定金额的条件上,可以要求听证,再补满意,可以向上级质监局行政复议,或者向区人民*行政诉讼。不不配合的话,可以在到期限后要求*强制执行。整个流程大抵就是这样的。如果涉及其他区域的违法行为,可以移交涉及区域的相关部门。如果是上级交办的,要书面汇报。如果是群众举报的,要书面回复群众。好像没有你说的这个文书啊。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3:48
报批的情况是有的,如指定管辖、案件延期、还有较重大案件处罚决定的请示,根据要报批的项目,按格式文件填报就是了,本系统的文来文往,错了还可以该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