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诰》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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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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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3 11:15
明太祖朱元璋亲自写定的刑典,明初洪武十八年(公元一三八五年)十一月,发布《大诰》,也就是整理这一年审判贪腐方面的重大案件,以诰文的形式向全国发布,告诫官吏们,不要重蹈覆辙。包括《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四部分,统称《御制大诰》。
洪武中期,官吏贪赃枉法、豪强兼并、脱避粮差日趋严重。朱元璋为维护封建统治,遂将“官民过犯”典型案例辑录成帙,仿周公《大诰》之制,于洪武十八年(1385)冬刊布《大诰》七十四条,十九年春刊布《大诰续编》八十七条,十九年冬刊布《大诰三编》四十三条,颁行天下,诰戒臣民。
反映了明太祖治乱世用重典的思想。因为过于严酷和过多体现明太祖个人特征,故《大诰》在洪武之后基本不再行用。
大诰简介
明太祖朱元璋亲自写定的刑典,明初洪武十八年(公元一三八五年)十一月,发布《大诰》,也就是整理这一年审判贪腐方面的重大案件,以诰文的形式向全国发布,告诫官吏们,不要重蹈覆辙。包括《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四部分,统称《御制大诰》。洪武中期,官吏贪赃枉法、豪强兼并、脱避粮差日趋严重。
朱元璋为维护封建统治,遂将“官民过犯”典型案例辑录成帙,仿周公《大诰》之制,于洪武十八年(1385)冬刊布《大诰》七十四条,十九年春刊布《大诰续编》八十七条,十九年冬刊布《大诰三编》四十三条,颁行天下,诰戒臣民。反映了明太祖治乱世用重典的思想。因为过于严酷和过多体现明太祖个人特征,故《大诰》在洪武之后基本不再行用。
大诰内分十种项目,颁之学宫以课士,令人人习之。不久又颁布续编﹑三编。参阅《明史·太祖纪三》﹑《明通鉴·太祖洪武十八年》。
内容概述
《大诰》所列罪案,诽谤皇帝、结党乱政、寰中士夫不为君用、抗粮、抗差、抗租约占百分之八十,这类罪过主要有官吏玩忽职守、滥设吏卒、贪赃受贿、科敛害民侵吞钱粮、逃避粮差等。惩处贪污的罪案占全部罪案的一半左右,细目中有郭桓案;酷敛百姓,贪污税粮案;放卖官差,私役丁夫案;妄取扰民,私吞商税案;谎报灾情,侵没赈济案;及其他形形色色的贪赃受贿案。这类罪犯皆处以重刑。
起解官物,卖富差贫者,族诛;贪赃纳贿、说事过钱者,凌迟处死;盗卖仓粮者,墨面文身,挑筋去膝盖,仍留本仓守支;驿丞科敛驿夫,断趾枷令驿前。有的贪污罪株连甚广,如郭桓案系死者达数万人。
次于官吏贪污罪案的是惩治侵吞钱粮和豪右逃避粮差的罪案。如粮长交结官吏、团局造册、虚出实收、就仓盗卖、巧立名色、妄起科征,飞洒粮差、接受赃私、包揽词讼、吊打细民,豪强劣绅买嘱官吏、诡寄田粮、洒派包荒、揽纳私吞、脱逃夫役、贪污赈济、说事过钱、起灭词讼等。对这类罪案的处理也较重,如洒派粮差,诡寄田粮者全家迁发化外,洒派诡寄之田赏给被害之民;揽纳粮物,隐匿入己,虚买实收者,处死,籍没其家;说事过钱者,处死。
《大诰》所列凌迟、枭首、族诛者成百上千,弃市以下万数。所诛杀者以贪官污吏,害民豪强为主。惩形律极严酷,超出《大明律》的量刑标准,许多遭族诛、凌迟、枭首者多属寻常过犯。从《大诰》中可知,明初复用刖足、斩趾、去膝、阉割等久废之刑,创设断手、剁指、挑筋等古所未有之刑;又有或一身而兼数刑,或一事而株连数百人,皆出于常律之外。“寰中士夫不为君用”之科,则为前代所未有。
明太祖规定:《大诰》每户一本,家传人诵。家有《大诰》者,犯笞、杖、徒、流之罪减一等;无《大诰》者,加一等;拒不接收者,迁居化外,永不令归。学校课士和科举策试也以《大诰》为题。据说其时各地讲读《大诰》的师生来京朝见者达十九万余人。
《大诰》有明刻本传世。
朱元璋亲自写定的刑典《大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内容概述 《大诰》所列罪案,诽谤皇帝、结党乱政、寰中士夫不为君用、抗粮、抗差、抗租约占百分之八十,这类罪过主要有官吏玩忽职守、滥设吏卒、贪赃受贿、科敛害民侵吞钱粮、逃避粮差等。惩处贪污的罪案占全部罪案的一半左右,细目中有郭桓案;酷敛百姓,贪污税粮案;放卖官差,私役丁夫案;妄取...
大诰内容概述
《大诰》作为明朝初年法律文献,内容详尽地罗列了各种犯罪行为及其惩处措施。主要罪案包括诽谤皇帝、结党乱政、抗粮、抗差、抗租等,其中官吏贪污受贿、科敛害民、侵吞钱粮等行为占据半数以上。《大诰》对贪污罪案处理尤为严厉,涉及郭桓案、酷敛百姓案、私役丁夫案、私吞商税案、谎报灾情案等,被处以...
明大诰具体内容
《大诰》的核心内容由三个部分构成。首先,它摘录了洪武年间发生的刑事案例,特别是朱元璋在洪武十七年至十九年间对臣民采用法外手段惩治的实例,目的是以此来警示和约束顽固不化的行为。其次,它结合案例或单独制定了一些新的严酷法律条令,旨在强化法律的严密性,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再次,《大诰》中融入...
简述明《大诰》的基本内容。
四编《大诰》主要由典型案例、新制订的特别法令和明太祖对臣民的训诫三个部分组成。《大诰》初编、续编和三编中,涉及官吏犯罪的条目有一百五十余条,涉及豪强犯罪的条目有三十余条,有关百姓犯法的条目有二十余条。(P206)【答案解析】本题知识点:明朝的立法概况,
《大诰》里规定了什么?
朱元璋在大诰中讲述了自己的理想,“使民复古,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鼓腹而歌曰:无官通之忧,无盗厄之苦,是以作息自然,朕尝慕此。”关于《大诰》,朱元璋在皇明祖训中有相关内容。朱元璋死后大诰基本不再使用。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2019-08-02 · 德以...
明大诰的具体内容
在四编“大诰”中,包含有三方面的内容:①摘录洪武年间的刑事案例,特别是洪武十七年至十九年朱元璋对臣民法外用刑的案例,用以“警省□顽”。②结合陈述案件或另列专条颁布了一些新的重刑法令,用以严密法网。③在不少条目中,掺杂有明太祖对吏、民的大量“训导”,表达了朱元璋重典治国的思想和...
读谌旭彬著《活在洪武时代 : 朱元璋治下小人物的命运》有感
书中通过对《大诰》的研究,揭示了100多起被严惩的恶性案件,谌旭彬概括了四部《大诰》的核心内容:官吏不行、百姓不行、军队将领不行、朱元璋最行。然而,这位皇帝回避了一个关键问题:为何在他建立的大明朝中,只有他行得通?《大诰》本质上是一种宣传品,其目的是树立朱元璋仁德爱民的形象,并对百姓...
明代法规诰
明代初期,明太祖朱元璋颁布了一项名为《大诰》的重要法规。这段时期,从洪武二十六年到三十一年,朱元璋将《大诰》中的部分内容整合进了一系列法规中,包括《充军》、《真犯、杂犯死罪》、《应合抄》以及《洪武三十年条例》和钦定律诰条例。这些条例的特征显著,其法律条款严厉,刑罚相较于明朝的其他...
明朝大诰原文及翻译
由于明朝大诰原文篇幅较长,这里仅提供部分原文及翻译如下:1、原文:“一曰:凡有司官吏,若有罪过,当以法治之。毋得徇私舞弊,以害国家。”翻译:“第一条规定:凡是官员,如果犯了罪,应当依法处理。不得徇私舞弊,损害国家利益”。2、原文:“二曰:凡百姓有诉讼,当以公心审理。毋得偏袒一方,...
明大诰的介绍
大诰在中国历史上是普及最广泛的一种法律,基本每一家都要有一本。而且,科举考试中会涉猎《明大诰》内容。到了朱元璋统治晚期,他认为国家治理大有成效,于是将大诰中的很多内容并入了其他法规里边,同时也废除了使用过的法外酷刑。在朱元璋死后,大诰基本上没有了法律效力,不过其影响还有:明朝末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