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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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7:08
当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呈堂证供”时,取证过程需严谨细致以确保其法律效力。首先,应确保聊天记录的完整性,不得仅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同时,需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包括微信头像、昵称、*等,以证实聊天对象的身份。其次,保存好微信的原始载体,如手机或电脑,以便在法庭上出示。在法庭上展示时,应由账户持有人登录微信,逐一展示对话过程中的信息内容,包括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并确保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内容不得选择性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