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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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1:17
建筑工程是一个大项目,容不得一点马虎,稍微有一点误差可能会导致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还会给他人生命造成伤害,在建筑工程中材料是很重要的,很多承包方为了牟利甚至偷工减料,那么偷工减料是否属于欺诈,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偷工减料是否属于欺诈,怎么规定的?
山东正诚信律师事务所王森律师解答:
偷工减料的行为属于欺诈。因为偷工减料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正诚信律师事务所王森律师普法: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山东正诚信律师事务所王森律师补充: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全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每月向业主监理呈交一份本月的技术质量总结。
2、技术交底制度: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技术部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
3、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本工程的钢筋、水泥和混凝土等各类材料需具备出厂合格证,并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分批分量进行抽查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要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
4、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操作注意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等。
王森律师,本律师文,理,工,法科皆通,具有工程师职称,高校法学教师资格,担任过厂长,经理,*,党总支*,法学院副院长等职务。法学理论踏实,实践经验丰富,追求公平正义,善于为弱势群体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