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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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17:50
是。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现在一说到住房公积金,想必大家都不陌生,简单来理解的话就是工作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而且住房公积金并不是想提取就能提取的,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提取条件才行,但是单位是否一定要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誉祥小编收集相关资料,下面一起来看吧。
一、现在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的吗?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性的。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可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二、职工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来说,单位应当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其中就包括住房公积金,如果如果单位拒不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向*起诉,强制要求单位缴纳,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缴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