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交易规则与做市商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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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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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5 09:21
交易时间安排对于理解做市商的运作机制至关重要。首先,每日交易开始的9:15至9:25为第一次集合竞价时间,随后的9:25至9:30是做市商的报价时段,但此阶段不产生实际成交,旨在为投资者提供开盘价参考。真正进行双向报价的时段是9:30至11:30以及13:00至14:00,做市商在此期间进行买卖报价。14:00至14:15是第二次集合竞价,而协商定价交易则在14:15至15:00进行。
开盘价的确定依据竞价结果或历史收盘价。若无成交,会采用最优买卖盘的平均价;单边订单或无订单时,采用上一交易日收盘价。对于新上市股票,做市商会在首次认购价的10%范围内报出开盘价。收盘价则是根据做市商报价期间的最后一次成交价、集合竞价成交价和协商定价成交价,以成交量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
报价单位的设定与股票价格紧密相关。股价小于或等于5元时,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如6.11元的股票,可以报6.16元或6.06元。当股价超过5元,最小变动单位变为0.05元,例如10.11元的股票,只能报10.21元或10.01元。对于超过10元的股票,变动单位进一步增大为0.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