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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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13:28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那么,交通违章滞纳金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违章滞纳金怎么算?
网友咨询:我是今年5月份扣的分,在网上查一共500元罚款,但是迟迟没交,现在有过去5个月,这个滞纳金能涨到什么地步?
山东民瑞律师事务所王涛律师解答:
1、现场单:指的是交警抓到现行的,当场出具罚单,滞纳金就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2、违章处理大厅开单: 若是在处理大厅开的罚单,也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后,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3、电子眼抓拍的:电子眼抓拍的、违停贴条的,这类情况对滞纳金的逾期限制没有那么严格,一般是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在检车前处理完毕,因为检车时会要求先把违章记录给处理完毕,才能检车,所以去处理时,收到票单后就要在15日交完罚款。
总之,自收到罚单后15日内,必须完成罚款的缴纳,若是逾期未交罚款,从16日开始以3%计算滞纳金,但根据规定,最终的滞纳金不会超过罚金总额,比如,罚款200元,逾期未交后的滞纳金总额≤200元。
王涛律师解析:
105号令增加了对加处罚款总额上限的规定,解决高额滞纳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
交通违法都不处理会怎样:
1.如有记分的违法行为,驾驶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不会被清零,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2.机动车不能参加年检,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90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将扣双证,10次以上扣车,如果驾驶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一经查处,超过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将暂扣的驾驶员的驾驶证及行驶证,超过10次的将暂扣车辆。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接受处理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返还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或者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杜绝高额“滞纳金”。新规要求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因此,最高的处罚额度是不会超过当时被罚款的数量。
2010年执业,本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办理案件尽职尽责,所办理案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