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成都适当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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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30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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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02:23
据悉,此次调整对象为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下同)。其中,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9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3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00 元。
《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将符合条件的孤儿数据准确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核定新增对象,及时核减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保障对象,确保资金发放人数与系统录入人数相一致,始终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孤儿基本生活费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扩大发放对象和发放范围,不得从中列支工作经费。区(市)县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监督管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估,严禁虚假冒领和截留挪用,对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