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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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9:19
在深圳使用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是累计参加生育保险已经满一年,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以后的一年内,可以办理医疗费用的报销,如果参加生育保险不满一年,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后的一年内也能办理报销。一、在深圳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申请报销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二、用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职工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原件复印件
3、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医院公章)
4、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仅限有分娩行为的需提供)
5、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证明是深圳市内开具的只需提供复印件)
如果是以丈夫生育保险报销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失业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
3、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关于生育保险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在深圳,如果妻子没有生育保险,在妻子生育以后也可以使用男方的生育保险报销的,不过妻子也有生育保险的,不能报销双份医疗费。但要注意,使用生育保险报销是有时间*的,如果超过一年就不能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