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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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14:15
通化经济开发区内设有多种职能机构,以确保区域的高效运行。首先,区内设有六个主要的驻区机构,包括国税局,负责税收管理;地税局,负责本地税务事宜;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管理和资源分配;工商局,负责企业的注册和市场监管;环保局,致力于环境保护和生态监督;以及*分局,保障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此外,经济开发区还设置了三个专门的办事机构,分别为*办事处,处理与司法相关的事务;房产办事处,负责房产管理和规划;以及消防办事处,致力于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这些机构分工明确,共同为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
通化经济开发区于2005年7月15日被吉林省*批准为省级开发区,行政区划面积57.3平方公里,规划面积17.7平方公里。开发区实行“区辖村”管理*,辖长胜村、张家村、自安村、湾湾川村、桃源经济合作社和建红社区,总人口1.0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