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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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0:44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章程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1.1 本会正式名称为:中国社会保险学会(China Social Insurance Association, 简称CSIA)。
1.2 本会是全国性、学术性的社团法人,由社会保险实践者、理论研究者、教育工作者以及相关机构自愿组成,是非盈利性组织。
1.3 理念与宗旨:以马列主义等为指导,坚持基本原则,倡导学术自由,开展理论研究,推动社会保险改革,服务社会和谐与发展,遵守宪法、法律及政策,倡导社会道德风尚。
1.4 业务主管单位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负责登记管理,接受指导和监督。
1.5 本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五区10号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2.1 组织研究,举办研讨会,评审和推广研究成果。
2.2 开展培训、调查研究、咨询服务,以及国际学术交流。
2.3 期刊出版、宣传和社会保险科研工作。
第三章 会员
3.1 会员分为单位和个人会员,需拥护章程,有加入意愿和一定专业水准。
3.2 会员权利与义务,包括选举权、活动参与权、优先资源获取、建议监督权等,同时也需遵守章程,履行支持活动、反映意见和缴纳会费等义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4.1 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制定章程、选举理事等。
4.2 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决议,会长、副会长等由选举产生,任期5年,最多两届。
第五章 分支机构
5.1 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需在本会授权范围内活动,不得再设分支。
第六章 资产管理
6.1 本会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等,经费使用需合法且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
6.2 财务管理严格,接受监督,终止时剩余财产用于相关事业发展。
第七章 章程修改
7.1 章程修改需经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报相关机关核准。
第八章 终止程序
8.1 本会终止需经过特定程序,剩余财产用于相关宗旨的事业。
第九章 附则
9.1 章程解释权归理事会,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是国务院批准、民政部登记的社团组织,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目前,中国社会保险学会拥有会员603家(人),其中单位会员216家,个人会员387人。单位会员中: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22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26家、企事业单位68家;个人会员中:国家有关部委15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253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89人、企事业单位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