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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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03:04
在潍坊市,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各部门有着明确的职责分工:
首先,关于矿泉水、地热水和卤水的开采,市水利局负责审批《取水许可证》,而市国土资源局在获得此许可证后,负责办理《采矿许可证》。在卤水开采过程中,尽管由国土资源部门管理,但需及时将相关情况和数据通报给水利部门,确保信息共享。
其次,河道采砂管理方面,市水利局对防洪、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则保障河道砂石资源的合理利用,而市交通运输局则关注采砂对通航安全的影响。各部门共同协作,由市水利局牵头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采砂前,需经市水利局批准并发放《采砂许可证》,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范围和限量办理《采矿许可证》。水上执法监管方面,交通运输部门的执法机构发挥关键作用。
接着,海岸线以下海域和与潮间带相连的用于海水养殖的荒滩,由海洋与渔业部门管理,而其他荒滩则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最后,对于“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治理开发,水利部门作为主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和协调,而国土资源等部门则根据自身职责提供必要支持和配合。
根据*山东*、山东省*批准的《潍坊市*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4号)和*潍坊*、潍坊市*印发的《潍坊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发〔2010〕3号),设立潍坊市国土资源局,为市*工作部门。 潍坊市国土资源局,为市*主管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以及勘察测绘行业管理的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