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不正当起诉我也得必须应诉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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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0 18:40
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经审理之前,法院接受原告的起诉,并不代表法院认为原告的主张是成立的;把自己列为被告,也不代表法院认为是无理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把被告等同于败诉、甚至坏人联系在一起,实在是没有任何道理。实践中,被告胜诉的情况也很多。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通知被告应诉,正是给被告提供一个说理的机会。被告只有积极应诉,充分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要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
起草答辩状时要注意两点:第一,有针对性,可以针对对方的一个诉讼请求,也可以针对对方起诉状中的一个或几个事实理由;第二,有理还要有据,反驳对方的指控要用事实说话。还可以提起反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0 18:36
你不应诉答辩,法院怎么会知道原告是无理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