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如何规定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3:3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9: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一、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而对于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的具体情况如下:
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提出。受理该案的*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
对于满足上述形式要件的管辖权异议,人民*应慎重地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审理;经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在审查决定作出前,应停止对本案的实体审理。
*对案件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或申请再审的,*经过复查,发现管辖虽有错误,但判决正确的,管辖问题不再变动;如经复查,认为管辖和判决均有错误,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经过再审或者提审,原判决和裁定均被撤销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审理。如果人民*未改变案件的管辖问题,当事人则有权对案件的管辖提出异议。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应予允许。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存在争议的双方,所以,不存在“提交答辩状期间”,管辖权异议也不受*。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人民*裁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如对一审管辖权有异议,在二审期间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异议不应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
二、管辖权异议如果成立*怎么处理1、*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即移送至有管辖权的*,若有管辖权的*为两个或以上时,*则依职权迳行移送至其认为合适之*。这种做法,遭到理论界的批评,认为这种做法剥夺了原告选择管辖*的权利,也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肇始由原告发动的原理。对异议成立时的处理,也可纳入到附带诉讼模式中去,在询问当事人后再由*作出决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移送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依管辖*由原告选择的原则处理,采纳原告的意见。
2、受诉*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对该案件的审理。
3、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应当通知受诉*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对受诉*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审理。
结合《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若是被告一方对案件的管辖问题有异议的话,允许其提出自己的异议,但是按照要求,在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时候,要求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而对于提出管辖权的异议,也是由*进行审查。若是异议成立,则裁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但要是不成立,则就会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