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传票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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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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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9:36
刑事案件有*传票,送达传票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传票的意思是出庭的预先通知;*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