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2:4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9:29
本案非常奇特,况且复杂程度超出众人想象之外。
地点:广东湛江赤坎区
因为两人发生纠纷,55岁的杨x明持刀砍死54岁的缪x明,杀人之后,杨某在5日0时从市开发区万达公寓43层楼跳下来,正好砸中陕西省西安市45岁的过路人周x芳,杨x明当场死亡,周x芳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丧命,这样杨x明一人导致两人陪着他一起死亡。
周x芳被无辜砸死,周家人当然不能善罢干休,但是杨x明却没有留下遗产,周家人想向杨家索赔办不到,于是,就想到了酒店。
从法律层面来说,周家人可以向酒店索要赔偿,因为毕竟是从酒店43层楼上跳下。据报道,杨某明杀人之后就逃离现场,住在万达公寓,知道自己难逃死罪,杨x明想一死了之,起初他通过砸玻璃,意图从窗口跳下去,没想到双层玻璃特别结实很难砸开,于是砸坏窗户限位器,开玻璃窗直接跳下来。
据酒店工作人员反映,他们听到了杨x明租住房间发出声响,想冲进去阻止,但是里面被反锁了,怎么也打不开,等到破门而入时,杨x明已经从楼上跳下去。酒店方也感到委屈,但是罪犯从他们客户房间发生事故,他们也难以逃脱责任。
其实细细分析,酒店做出一些赔偿也是应该,如果窗外安上防盗窗,杨X明无论如何跳不下来,假如在楼层外设立拦截威胁物品装置,也可以起到缓冲作用。而且,这层楼位置距离公路太近,一个人从楼上跳下就能砸到路上行人,如果有人故意高空抛物,是不是也会砸到无辜之人呢?
笔者朋友所在城市,去年也发生过一桩奇案,一个人骑着电瓶车,路过一幢高楼时,被楼上掉下的一支铅笔插在肩膀上,那个时候是夏天,衣服比较薄,中招后当时那人就摔倒在地上,拔下铅笔之后,肩膀上就流出血,因为看不到肇事者,无辜路人报了警。*根据附近摄像头,以及铅笔落下方位经过细致排查,终于锁定铅笔来源,原来18层楼一个住户家中两个孩子互相打闹,把铅笔从窗户中抛出去,万万没想到砸中了无辜路人,没办法,监护人只能对伤者作出赔偿,这件事让人细思极恐。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9:29
按照法律层面来说的话,路人家属是可以向酒店索要赔偿的,因为他们的管理不到位造成客人跳楼,也因为他们酒店的建筑物没有设计裙楼造成路人被砸死这两方面来说,酒店是有责任的。假设酒店人员在发现客人砸玻璃动静的时候能够及时控制住,又或者是设计的裙楼能够防住路人被砸的可能性,那就不会有多一个无辜的生命就此离去,看似酒店也是受害者,可在一定程度上它也是有相应的责任的。看到这个时间的时候我真心觉得以后走路啊一定要十分注意啊,不然就真的是天降意外了。
事件梳理:11月4日,湛江男子杨某因个人原因将缭某砍伤,缭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杨某跑路过程中入住万达公寓从43楼跳下砸死过路女子周某,最终缭某、杨某以及无辜女子周某都死亡,警方表示目前还在调查杨某与缭某是否有什么冲突导致此事件发生的。对于周某的死表示很揪心,很正常的走在路上就被跳楼的人无辜砸死了,而因为杨某名下没有遗产,周某家人想向杨某家人索要赔偿是无效的,属于不能执行范围。
01、万达公寓存在管理不到位现象杨某在砍伤缭某后就逃离了现场来到万达公寓办理了入住手续,入住43楼,杨某起初是想通过砸窗跳下去的,但由于双层玻璃只砸烂了一层没能成功,他砸开了限位器直接推开玻璃跳下。在砸窗过程中酒店的工作人员是有听到异常声音的,他们来到杨某的房间发现门锁已经被锁了怎么打也打不开,无法及时制止这种事情发生。在这个角度上来说,酒店是存在一定责任的,因为客人是在这里跳楼的,路人又是在这儿被砸到的,如果酒店能够及时制止,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了。
02、建筑物没有涉及裙楼造成路人有危险的可能性周某在路上正常行走,突然被跳楼的人砸到了,这属于意外,但这种意外其实是可以防止的。正常建筑物在一二层都应该设立可以拦截危险物品的裙楼,比如有人高空抛物或是跳楼等事,有了裙楼就能起到一个缓冲作用。很显然,杨某入住的这公寓大厦是没有涉及裙楼的,这存在着很大的危险,酒店方估计也会为了弥补这方面的过错给予周某家人一定的赔偿。
我觉得周某及周某家人是最无辜的,谁能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呢?好端端的一个人说没就没了,而罪魁祸首的那个人也死了,谁能接受这样的事情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9:30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路人家属是可以找酒店索赔的,因为酒店管理不到位,才会导致这样的情况发生,酒店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9:30
如今我们身份信息都和*系统联网,如果被锁定是没办法住酒店的。更何况酒店只安排入住,不知道谁会跳楼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9:31
可以找酒店索要赔偿。酒店没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导致惨剧发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