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整栋楼需要招投标怎么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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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49
不适用招标法,适用于《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49
招标文件写明招标的项目、内容、你需要的条件(包括一些指标,如租房面积、几室几卫等、家具构成等)
然后发布招标公告,进行招标澄清
然后组织招标领导小组
确定招标地点
组织评标专家
集中评标
定标
谈判
签合同
……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50
可以拟定一个招标文件 然后去中国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进行招标澄清,然后开标,去线下参加 等待结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50
在招标前,应准备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说明、工程数量清单、评标办法、投标邀请书(函)、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定标时间、公示时间及相关事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51
出租整幢楼属于服务类招标,按照服务类招标范本稍作修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