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附解读及应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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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7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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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8 10:3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为用能单位提供了一套规范,明确综合能耗计算的原则、范围、方法以及折算成标准煤的要求。适用于各类用能单位,包括次级用能单位或其组成部分的能耗指标计算,覆盖建筑、工业设备、交通运输等广泛范围。新标准相较于旧版在术语定义、新增内容、计算原则、范围和折算系数上进行了重要调整和补充。
一、术语与定义修改新增
在2020版《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中,对能量的当量值、能源的等价值、综合能耗等关键概念进行了明确和更新。能量的当量值指不同形式能量转换时的相当量,强调了物理换算的准确性和能量的等价值则指二次能源或耗能工质转化为一次能源的数量,以标准煤表示。
二、边界划分明确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边界划分原则,包括用能单位整体、次级用能单位及其组成部分的边界划分方法,以及如何在不同位置划分多个边界,以适应用能单位的需求,确保综合能耗计算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三、计算原则与范围修订
计算原则强调合规性、完整性、准确性及一致性,确保计算的规范性和可靠性。计算范围涵盖了实际消耗的一次能源、二次能源、耗能工质,以及内部储存、转换及分配过程中能源损耗的全面计算。原始数据来源包括能源计量器具读数、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源统计报表等。
四、折标准煤系数调整
2020版标准更新了各种能源折算成标准煤的系数,包括煤矸石、甲醇、乙醇、氢气和沼气等,为能源消耗量的标准化计算提供了具体参数。例如,煤矸石折标系数为0.2857 kgce/kg,氢气折标系数为0.3329 kgce/m³。
综上所述,《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为用能单位提供了详细、全面的能耗计算框架,通过明确的计算原则、范围和方法,以及能源折算系数,有效支持了节能工作的开展和能源管理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