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3:1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7 22:19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构建始于2007年,以国务院的《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为基石。这个体系旨在确保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政策涵盖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以及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确保学生在入学时就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报到。
在资助过程中,学费和住宿费主要通过国家助学贷款解决,辅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而生活费则主要通过国家助学金提供支持,同时辅以勤工助学等机会。国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共同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对学习和生活的挑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个人及其家庭在支付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上有困难的学生。学生需要向学校申报,学校会根据相关部门的标准和民主评议程序进行认定。申请时需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确认,以此证明家庭经济状况。
所有公立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只要符合国家规定条件,都可以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在规范办学并从收入中提取适当比例用于资助困难学生的情况下,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同样有机会获得国家资助,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级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制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