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1:49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2:18
这个问题涉及了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债权债务关系,另一个是劳动法律关系,两个法律关系是相互独立的。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员工给付了劳动,公司就必须支付相应的劳动对价,公司若私自从员工工资里扣除借款,属于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但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私法关系,双方可就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进行约定。如果公司与员工有明确的书面约定,一旦员工逾期或者拒绝偿还借款的,公司可以直接从其工资中扣除,那么用工资抵扣借款就属于一种约定的还款方式,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双方的约定有效。
因此,公司不能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欠款,除非双方此前将扣工资作为还款方式,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2:14
为什么要按原价啊。侵占公司财物不是可以处罚吗,处罚标准可以高于原价啊。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2:11
当然可以。否则员工可以归还呀!既然员工喜欢,原价卖给员工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