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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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6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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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7:55
新婚姻法对婚后房产的规定主要有:
1、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一方父母出资,房产证只能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出资,由夫妻双方偿还贷款,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即使由一方父母出资还贷,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名字,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